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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9年市長盃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一)提倡本市全民體育活動,推廣正當休閒活動,促進身心健康,建立里鄰互動,增進團隊合作風氣並藉以聯絡球隊情感,舉辦槌球賽。
(二)配合109年全民運動會選拔本市參賽代表隊。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槌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
六、比賽時間:109年05月01日(星期五)。
七、比賽地點:新竹市香山綜合運動場 (新竹市香北路12號)。
八、參加資格:(一)參加全民運動會選拔賽,須為連續設籍本市滿三年(106年6月5日前設籍)為準。
(二)服務或就讀本市機關團體、學校之市民、學生。
(三)全體會員及受邀請之各地區槌球委員會。
九、參賽組別: (一)選拔組: 每隊8人,分男團組與女團組。
(二)非選拔組:每隊6人,可男女混合。
十、報名日期:預計40隊,即日起至109年04月02止(以郵戳為憑)。新竹市西大路97巷19弄10號2樓。陳寶安收。
電話:0933-263600。
十一、報到時間:109年05月01日(星期五)上午06時40分至07時20分。07時30分準時比賽。遇雨不延期,請自備雨具。
十二、抽籤日期:本會一律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三、比賽規則:依照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08年11月01日修訂規則辦理,規則未訂者以現場裁判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方式:(一)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
(二)選拔組冠軍需並出具兩年內參加全國性以上賽會獲獎證明影本(日期以當屆參加全國(民)運報名截止日止)且名次認定以參加超過8人以上取前八名,6-7人取前四名,5人取前三名,4人取前二名,使可代表新竹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
(三)男、女三人組,男、女雙人組,男、女單打擇日選拔。
(四)全民運代表隊隊職員辦法:領隊,管理,教練由主任委員派任。
十五、比賽注意事項:
(一)每一隊員限參加一隊,不得跨隊參加比賽。
(二)比賽時各隊自備球桿及教練、隊長臂章。
(三)循環賽各場地優勝隊之產生順序為:
1.勝場數 2.得失分差 3.兩隊對戰結果。
(四)循環賽程中,若有他隊棄權或被取消比賽資格時,即以剩餘球隊對戰成績取冠,亞軍給獎。
十六、獎勵方式:(一)選拔組:取冠、頒發獎盃、獎牌及獎品,亞軍獎發獎品。
(二)非選拔組:各項目註冊在8隊(人)以上時錄取前2 名,冠軍頒發獎盃、獎牌及獎品,亞軍獎發獎品。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承辦單位修正後於比賽前公佈。
十八、本次比賽大會將投保公共意外險,有關個人旅行平安險請自行投保,並請球員注意自身安全。
-詳情請下載附件檔案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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