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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一、配合疫情防控,自109年3月19日(含當日)以後非因公出國,返國後請防疫隔

      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二、非屬前開情形者(如因公奉派出國、109年3月18日前出國、未出國且與確定

       病例接觸,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等),照常支薪。
 
三、各機關、學校軍公教人員、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及駕駛)、臨時人員以

      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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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3-26

{{ $t('FEZ005') }}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