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料組長
{{ $t('FEZ002') }}輔導處|
符合獎勵資格之志工團隊,於109年5月30日前函送本府教育處彙整。
符合資格之志工團隊,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但請優先推薦曾獲本府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但104年至108年曾獲本部獎勵者除外)。
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1式10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另附光碟(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份,一併正式函送本府教育處馮靜怡老師收,洽詢電話:(03)5216121轉275(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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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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