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為提供員工更多元之生活保障,本府業與臺灣產物保險、華南產物保險、台灣人壽、臺銀人壽及遠雄人壽等五家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優惠方案,茲將各家團體保險簽約有效期間分述如下:
(一)臺灣產物:自109年7月16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
(二)華南產物:自109年7月16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
(三)台灣人壽:自109年7月18日起至110年7月17日止。
(四)臺銀人壽:自109年7月27日起至110年7月26日止。
(五)遠雄人壽: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又前揭各公司所提供之保險規劃方案係由員工依自身需求自由參加,且保險費亦由參加者自付。
三、旨揭方案DM及相關資料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團保資訊專區」(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home.jsp?id=61&parentpath=0,51),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各服務窗口瞭解辦理。
{{ $t('FEZ003')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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