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事務組
{{ $t('FEZ002') }}總務處|
主旨:申請110學年度(110.8.1-111.7.31)校園開放長期使用場所相關注意事項。
1. 本校通過場所使用長期團隊初審計有10個團隊:蔡惠琦(太極拳)、周玉梅(歌唱班)、楊柳桂(歌唱班)、 蔡碧華 (健言社)、新竹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直排輪)、謝登豊、新竹市竹風文化發展協會、社團法人新竹市竹塹社教服務協會、鄭惠月(運動舞蹈)、新竹私立維廉美語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
2. 本校訂於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中午12時40分於校長室,召開110學年度校園開放長期使用場地審查會議,上述使用團隊若需要到場說明者,請準時出席。
3. 其他有意長期租借本校使用場地者請於110年4月6日(星期二)16:00前洽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 $t('FEZ003')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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