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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0 年全國羽球區域性對抗錦標賽(新竹市站)
競賽規程
一、 宗 旨:
(一) 增加各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選手比賽經驗。
(二) 促進訓練站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
(三) 增進區域性運動交流。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三、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五、 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實驗中學健身工房體育館。
六、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 年10 月23、24 日(星期六、日)。
七、 比賽地點:金羽羽球館(新竹市北區金雅七街98 號)。
八、 比賽時間:競賽時間依照報名項次,依序編列,抽籤後公告競賽時間。
九、 競賽分組:
1. 國中男生單打組。
2. 國中女生單打組。
3. 國中男生雙打組。
4. 國中女生雙打組。
5. 國小2 年級男生單打組。
6. 國小2 年級女生單打組。
7. 國小3-4 年級男生單打組。
8. 國小3-4 年級女生單打組。
9. 國小5-6 年級男生單打組。
10. 國小5-6 年級女生單打組。
11. 國小3-4 年級男生雙打組。
12. 國小3-4 年級女生雙打組。
13. 國小5-6 年級男生雙打組。
14. 國小5-6 年級女生雙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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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參加辦法:
(一)學籍規定:
1. 組隊單位之比賽選手,以110 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
(含外僑學校),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 組隊單位之比賽選手須依學籍及性別報名參賽所屬組別,雙打報名限同
一學校。
(二)年齡規定:
1. 國中組:以國中現籍學生95 年9 月1 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2. 二年級組:以國小二年級現籍學生,102 年9 月1 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3. 三至四年級組:以國小三、四年級現籍學生,100 年9 月1 日以後出生
者為限。
4. 五至六年級組:以國小五、六年級現籍學生,98 年9 月1 日以後出生者
為限。
5. 國小一年級以下學生禁止報名參賽。
(三)參賽資格、報名人數:
1. 國小單打組:每校各組最多報名6 名,錄取72 名參賽。
2. 國小雙打組:每校各組最多報名4 組,錄取72 組參賽。
3. 國中單打組:每校各組最多報名6 名,錄取48 名參賽。
4. 國中雙打組:每校各組最多報名4 組,錄取48 組參賽。
5. 男生不可報名女子組參賽,女生不可報名男子組參賽,較低年級選手可
跨組向上報名雙打組合、不可跨校組隊報名。
6. 選手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名單及項目,報名參賽選手以新竹市基層訓練
站選手優先錄取,非本市選手由競賽組抽籤決定,額滿為止。
十一、 報名手續:
(一) 時間:自即日起至110 年10 月12 日(二)下午4 時止,逾時不受理報名。
為維護選手參賽權益,請各校務必依時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費用:各校各項目單打、雙打各為新台幣300 元整。
(三) 報名方式:請上報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https://hcba.ef-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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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繳費方式: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至四大超商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2)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
款手續費 15 元。
(3)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
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4)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
費 30 元。
(5)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繳費完成後即算完成報名,如逾時未繳費則不列入抽籤名單。
(五) 有關賽務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 @695fbizo
(六) 有關行政事務聯繫請洽: 舊社國小康老師03-5342022-1051
或Line ID: gamma1230
(七) 賽程表屆時將公布於競賽報名系統之最新消息處,請自行下載運用。
十二、 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採行之最新羽球規則。
(二)競賽制度:
1. 單打及雙打項目,皆採先循環後單淘汰賽制。若該組報名隊數未超過
4 隊採循環決賽制(大會保有更改權)。
2. 各組(項目)參賽隊伍只有1 校或2 隊以下時,則該組(項目)比賽取
消。
3. 預、決賽(八強)採21 分單淘汰決勝,11 分時換邊,20 分平手時,不加
分。
4. 比賽期間:請選手實施羽球禮節(賽前向裁判敬禮、比賽結束與對手敬禮
代替握手、向裁判感謝並行敬禮後才能離開。)
5. 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1 場得2 分,敗1 場得1 分,棄權0 分,積分多者為勝。
(2)2 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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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三)注意事項:
1.比賽期間各隊應按預定之時間準時到場,逾時以棄權論,比賽時間以大會
廣播為準。
2.若選手遇賽程連續出賽,場次之間得休息5 分鐘再進行下一場比賽。
3.參加各項比賽之運動員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學生證(請攜帶有照片之
在學證明)以備查驗,未帶該證件或證件未蓋註冊章或騎縫章,經查驗後
不得出場比賽(對於選手身分有疑慮,請於比賽現場向裁判口頭提出;如為
賽後發現身份疑義,請以紙本向競賽組申請並繳交保證金2000 元才受
理)。
十三、 抽籤及領隊技術會議:110 年10 月14 日(四)上午10 時00 分在舊社國小
行政大樓一樓小視聽教室舉行,請參賽各校派員參加。
十四、 獎勵:
(一)各組參賽隊數三隊時取1 名,四隊取2 名、五隊取3 名,六隊以上取5
名,各優勝單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牌、獎狀以資鼓勵(配合賽制部分組別並
列第三辦理,以大會最終公布賽程為準)。
(二)優勝單位及承辦學校有關人員,依本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標準補充規定敘
獎。
十五、 經費來源:比賽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體育署輔導辦理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區
域性對抗賽實施計畫項下補助,不足額由主辦單位自籌。
十六、 附則:
(一)競賽期間主辦單位投保每位300 萬元活動險。
(二)參賽公假依新竹市政府發函公文辦理。
1.比賽期間公假人員:工作人員、裁判、領隊、教練、帶隊老師、選手。
2.公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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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隊技術會議:110 年10 月14 日(四)上午10 時00 分,請惠予與
會人員公假半日登記。
(2)賽程編配(工作人員):110 年10 月15 日(五)。
(3)場地佈置(工作人員):110 年10 月22 日(五)14 時至20 時。
(4)比賽期間:110 年10 月23、24 日星期六、日。各組比賽日期,以
賽程表公布之時間為準。
十七、 本規程經市政府核定後實施。
-詳情請下載附件檔案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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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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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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