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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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 實施計畫,轉知貴校應屆畢業學生及家長,並鼓勵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學生參加鑑定
目的
一、發掘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啟發其思考與創造能力並提供適切之資優教育。
二、發展資優學生之 身心潛能,陶冶健全人格。
三、培養優秀人才,增進社會服務能力。
申請鑑定對象 (須同時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一、 戶籍設於新竹市之 110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
二、 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
承辦單位
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數理類)
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 (語文類)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自然科學類)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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