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主任
{{ $t('FEZ002') }}教務處|
教育部111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簡章乙份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8137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11年1月5日(三)中午12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
三、 | 本案111年度計辦理3梯次評量。 |
(一) | 第一梯次於111年01月12日至21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1年03月05日至27日進行評量。 |
(二) | 第二梯次於111年05月04日至13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1年06月18日至07月24日進行評量。 |
(三) | 第三梯次於111年08月24日至09月02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1年10月15日至11月27日進行評量。 |
四、 | 報考資格分為下列五類: |
(一) | 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
(二) | 第二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
(三) | 第三類: |
1、 | 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 |
2、 | 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
(四) | 第四類: |
1、 | 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
2、 | 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
(五) | 第五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
五、 | 本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第一類至第五類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 |
六、 | 本評量111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
七、 | 本評量結果供各校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
{{ $t('FEZ003') }}2022-01-13
{{ $t('FEZ014') }}2022-09-03|
{{ $t('FEZ004') }}2022-01-13|
{{ $t('FEZ005')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