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長
{{ $t('FEZ002') }}輔導處|
新竹市111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
壹、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 目的
一、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之人格。
二、啟發資賦優異學生之思考與創造力,增進其未來服務社會之能力。
參、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肆、 承辦學校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新竹市 民族路 33 號
伍、 實施計畫 及申請表件 公 告
一、實施計畫 及申請表件 自 1 11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起公告於本市教育網http://www.hc.edu.tw/ 提供自行下載 。
二、實施計畫 及申請表件紙本 自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 一 起 至 111 年 3 月 2 3 日 星期 三於東門國小 警衛室 免費 提供索取。
陸、 申請資格 :具備 資賦優異特質 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戶籍設於 本市 110 學年度 就讀 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二、戶籍設於本市 就讀 國民小學 且經 鑑輔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 ,將於 111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年級之學生。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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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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