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因應COVID-19疫情,該中心自109年起陸續對居家隔離/檢疫、確診個案居家照護對象採取電子圍籬輔助追蹤機制(又稱「電子圍籬1.0」),並自本(111)年5月8日取消居家隔離者之電子圍籬機制。由於入境人員居家檢疫天數已縮短為3天,且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多已委由醫療機構協助強化相關衛教及關懷作為,並考量各地方政府實務作業及防疫量能,爰自本年7月1日起,停止電子圍籬1.0之輔助追蹤及告警簡訊發送機制,調整為受管制對象之「手機號碼比對足跡」措施(電子圍籬3.0)。
二、另為強化受管制對象防疫自覺,請落實下列配套措施:
(一) 加強衛教宣導:請透過第一線人員關懷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受管制對象應遵守事項。
(二) 對於不遵守防疫規定者,落實公權力執行:
1、執行關懷作業時,發現疑似違規者,請即時處理,必要時請警政單位協助調閱監視器查證。
2、 發現或接獲民眾舉報違規,經查證屬實,衡酌具體違規情節,從重裁處。
{{ $t('FEZ003') }}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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