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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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1月18日府體競字第1120012012號函辦理。
二、旨案涉及選手權益,請轉知相關資訊:
(一) 設籍桃園市(含原桃園縣)10年以上之績優運動選手,於102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所獲參賽成績如符合上開要點規定,且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得提出就業輔導申請。
(二) 本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2年3月1日(星期三)止,有意願者請檢送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寄送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審查結果另函通知。
三、檢附「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各乙份,或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下載使用。
-詳情請下載附件檔案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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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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