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7652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行政院業於111年11月30日發布命令施行,為強化學生(童)是項規範及安全知能,鼓勵學校多加運用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所製作之相關文宣(網址-https://168.motc.gov.tw/theme/ebike/)、交通部交通安全教材手冊及該署交通安全補充教材(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篇)等配合課程或教育宣導時運用,俾提升學生安全素養及知能 |
{{ $t('FEZ003')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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