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活動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教育部『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件活動簡章1份,鼓勵師長踴躍參加,詳如說明。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98808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國教署規劃辦理旨案,期藉由作品徵件活動,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藉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精神。 |
三、 | 旨案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徵件資訊摘述如下: |
(一) | 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賽,不得組隊報名。 |
(二) | 期限: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截止。 |
(三) | 類型: |
1、 | 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域,三種類別。 |
2、 | 短片組:以三分鐘影片為限,依據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形象推廣,三種類別。 |
(四) | 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 |
(五) | 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
1、 |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至112年12月28日23時59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 |
2、 | 初審評選後,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
3、 | 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9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
(六) | 獎勵方式︰ |
1、 | 從每類別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5名。 |
2、 | 獎勵內容如下: |
(1) | 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
(2) | 優等: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 |
(3) | 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
四、 |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受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
(一) | 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9 |
(二) | 電子郵件:peggiekao@email.nto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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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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