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幼兒園|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幼兒園專業團隊服務(二~六月)
服務對象為就讀本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學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生,並須經各直轄市、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具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之學生,且取得家長同意需相關專業服務者。
服務項目:
(一) 物理治療:協助教師解決學生在行走、移動、身體平衡、動作協調、關節活動度、體適能、行動與擺位輔具的使用及環境改造等問題。
(二) 職能治療:協助教師解決學生在校學習、生活和參與活動之問題,包括手功能、手眼協調、日常活動或工作能力、感覺統合、生活輔具的使用及環境改造等問題。
(三) 語言治療:協助教師解決學生在口腔功能、吞嚥、構音、語暢、嗓音、語言理解、口語表達及溝通輔具使用等問題。
(四) 心理治療:協助教師解決學生在思想、情緒及行為上嚴重偏差問題。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幼兒園專業團隊服務(二~六月)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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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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