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10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40043102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以激發原住民學生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之優異潛 能,發展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提升學習競爭力,促進自 我實現為目的進行辦理,計畫摘述如下:
(一) 申請條件和原則:
1、 培訓原住民學生團隊,原住民學生須達70%以上;或 培訓原住民學生個人。
2、 每校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
3、 補助類別為藝術、音樂、舞蹈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
4、 其他事項詳見附件。
(二) 申請方式及時間:
1、 欲申請計畫之學校請務必於114年10月31日前填寫google表單(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w4rmYqDgXzgbrvzG7)。
2、 114年11月14日(五)前將核章後申請表及計畫書1份逕送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朱小姐。
3、 紙本送達及網路填報皆需完成。
三、 自110年度起,本計畫之正式體育競賽項目已由運動部(前教育部體育署)承接,以強化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及推展國民運動競技,其申請資格、申請方式、申請期程、補助項目及補助標準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部會查詢。
四、 114年度起,每年至少2次不定期派員查核受補助學校執行 情形︰
(一) 計畫是否按照規定預定目標及進度執行。
(二) 執行成果與預期成果是否符合。
(三) 補助經費是否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
(四) 涉及採購部分是否依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財物運用及保管是否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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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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