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黃世欽
{{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115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國中小學生全民國防教育藝文創作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 教育部暨國防部訂頒「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二) 新竹市全民國防教育短中長程推動計畫。
二、目的:
(一) 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宣導,激發學生參與國防事務熱忱並了解各項推動工作,增進各
校師生全民防衛意識。
(二) 透過全民國防藝文創作競賽,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遴選具創意、影響力、吸引
力與效果之作品,讓學生對各種全民國防觀念有更深的認識。
(三) 提供學生自由創作空間,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並運
用於全民國防教育各項活動宣傳,以強化學生全民國防教育觀念,提昇其熱愛鄉土
保家衛國土的情操。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新竹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
五、比賽組別:
(一)海報競賽: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二)四格漫畫創作:國中組。
六、收件時間:115年3月16日~ 3月20日下午4:00止,請學校統一送件。
七、收件地點:新竹市載熙北區國民小學-學務處。
(學生作品由各校統一代為送件,需於截止日前完成資料繳件,逾期恕不受理),相關資訊
將公告於新竹市教育網。)
八、比賽作品規範:
(一)類別、組別、規格與素材:
1. 由各參賽學校自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或甄選方式以遴選參加本甄選,每校各組提報作品數
最高作品數如下:
類別 | 組別 | 規格與素材 |
國小組 (低、中、高年級) | 1.內容:以「全民國防教育」為主軸,題目自訂。 2.製圖方式:請一律以手工稿繪製,直、橫式繪圖皆 可,並以「西畫」素材呈現(請勿使用電腦繪圖以 及水墨畫),限單人創作。 3.參賽作品尺寸:以四開大小製作。 4.參賽作品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距離,避免日 後運用獲獎作品時,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5.完稿作品請注意整體明度,避免獲獎作品於印製作 業時影響其品質。 6.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 7.每校每組至多5件。 | |
四格漫畫創作組 | 國中組 | 1. 內容:以「全民國防教育」為主軸,題目自訂。 2.以四開大小製作,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由上 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 3.使用材料: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等,手繪平 面創作皆可。 4.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 5.每人限以一件作品參賽。 6.每校至多5件。 |
(二) 作品繳交:
1.各組參賽作品請繳交原稿作品乙份,須於作品後面黏貼作品報名表(附件1) 並依送件清單
順序疊放整齊。
2.報名相關表件包含投稿單位送件清單(附件2-5)、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6)
為1位參賽者1份,請一併繳交。
3.請於收件時間內完成報名表件繳交(新竹市北區載熙國小學務處),以取得參賽編號為審查
之資格。
4. 請將相關報名表件置於信封袋,並於封面貼妥報名表,依參選組別以校為單位送件。
5. 未通過評選或不符參賽資格者均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九、作品審查及評審方式:
(一)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且每人限投稿一作品。
(二)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敦聘教師或專家、學者擔任本甄選活動評審,以公平、公正、客觀
原則進行評選,於115年4月24日前完成評選並可依內容考量名次(得從缺)。
(三)評審標準:
1. 海報競賽組:
(1). 主題融入:40%。(含主題內容、正確度、結構表現)
(2). 創意構想:30%。(含整體設計性、創意)
(3). 美工技法:30%。(含圖畫技巧、完整度)
2. 四格漫畫創作組:
(1). 主題融入:40%。(含主題內容、正確度、結構表現)
(2). 創意構想:20%。(含整體設計性、創意)
(3). 美工技法:20%。(含圖畫技巧、完整度)
(4). 內容連貫性及完成度:20%。(四格漫畫間具故事連貫性,內容是否通順易懂,
有助於讀者了解掌握其意涵)
十、優秀作品獎勵方式:分別針對得獎學生及指導教師予以獎勵。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指導老師 | 備註 |
特優 | 每組1人 (共4人) | 獎狀乙紙 禮劵1500元 | 嘉獎二次 |
|
優等 | 每組5人 (共20人) | 獎狀乙紙 禮劵1000元 | 嘉獎一次 | |
甲等 | 每組5人 (共20人) | 獎狀乙紙 禮劵500元 | 獎狀乙紙 | |
佳作 | 每組8人 (共32人) | 獎狀乙紙 禮劵200元 | 獎狀乙紙 |
十一、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獲選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
意書」,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參選作品若涉抄襲,相關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負。
(二)獲獎稿件本府得依編輯需要刪改或潤飾之;參賽作品本府將視需要運用於全民國防
教育相關宣教活動。
(三)凡提供稿件參加甄選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各項規定。
十二、經費概算:本案所須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十三、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據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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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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