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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暨宣導計畫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法務部115年3月3日部人權字第1150251134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之辦理期間為115年1月至118年12月,茲摘述重要 內容如下: (一)以掌理事項為核心,瞭解適用對象需求,適切結合相關條文、一般性意見、國家報告(含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及人權議題辦理訓練。 (二)對適用對象彈性運用前後測、量化或質化評估等措施, 確保計畫推動目標之落實,且適用對象每年度受訓覆蓋 率須達計畫評核標準(70%)。 (三)宣導方式宜依實際需求,以掌理事項涉及兩公約內容為核心,斟酌社會大眾可理解程度,且運用多元管道彈性結合案例或情境辦理。(四)計畫所示附件表格電子檔,請至法務部人權大步走網站 「檔案運用專區」下載。

 三、檢附說明所示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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