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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屬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 $t('FEZ001') }} 教務主任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 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内專任教 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 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 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451@mail.k12ea.gov.tw,並 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 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别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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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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