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 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傳藝Go Young」,推動美感教育與傳承,落實文化資產教育從小扎根,讓傳統藝術走入校園與新世代。
二、 本案實施對象:
(一) 新竹市立各中小學學校,115學年度以補助2所學校為原則。
(二)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將書面資料(如附件)報府申請。
三、 本案補助內容:
(一) 經費補助原則:不得以學校藝術深耕計畫同案申請,本案補助上限每校新臺幣5萬元整。
(二) 補助內容:傳統工藝類、傳統表藝類、傳統音樂類、傳統舞蹈類等四類擇一類提出申請,邀請在地質優藝師或傳統藝術團體入校薪傳,進行課程薪傳教學、師培工作坊(對象請開放為全市教師)或師生藝術講座或師生展演賞析,進而培養師生珍惜在地文藝資產的認同感。
(三) 實施期程:115學年度。
(四) 請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於116年7月16日(五)前將經費結報表及可編輯電子檔(寄至05348@ems.hccg.gov.tw)送本府教育處核銷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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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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