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暨課程研究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95466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三、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辦理旨揭計畫,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以協助宣導。
四、該部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一) 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共分4類,包含:教育部部及部屬機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家長,每類人員至多10名,計40名。
(二) 研習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至11月6日(星期日)。
(三) 研習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下午5時30分,請至系統報名:https://forms.gle/6GNTKuzbkdZkJ1sS7。
(五)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或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14小時(以當日簽到退表為憑)。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視同無完整參與該次研習。
(六) 注意事項: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經培訓完成且獲納入人才庫者,未來將應公務機關或各單位邀約,進行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
五、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曾小姐(04)2218-3712;許小姐(04)22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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