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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

輔導處重要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0月7-8日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辦理109年度「志願服務業務人員專業研習班」。

{{ $t('FEZ001') }} 資料組長

{{ $t('FEZ002') }} 輔導處|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992日衛部訓字第109366032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案參訓人員為地方政府各局處(含所屬機關)暨鄉鎮市區公所志願服務業務承辦人員、主管及志工督導等;私部門之民間團體志工督導或管理人員,每單位(團體)薦派1-2人參訓(參訓人員以志願服務業務承辦人員及主管,實際督導志工且志工人數在20人以上者為優先),請鼓勵人員參加。 

三、  檢附原函影本、訓練實施計畫、課程配當表及學員報到須知等資料各1份。 



{{ $t('FEZ003') }} 2020-09-14

{{ $t('FEZ014') }} 2020-10-14|

{{ $t('FEZ005') }}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