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一、經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或其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 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二、具有國外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14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三、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社區監控通報採檢個案及109年3月19日前具「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旅遊史之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無症狀或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者,應自主管理14日,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身體不適者,請主動與本市衛生局聯繫(本市衛生局(03-5355191)或撥打1922協助。 四、家中有相關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親友及家屬,學生及教職員工到校應全程配帶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吸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情形,應立刻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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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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