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5日宣布對於公眾集會活動之規範,併同教育部對於各校教學與校園環境防疫措施之規定,爰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
二、有關各校搭乘遊覽車或大眾運輸系統之戶外教育活動(含畢業旅行、校外教學等),若經校內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暫緩或停辦,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三、若屬規模較小經各校防疫小組評估仍執行,請各校本權責辦理,惟須與校內人員、家長妥為溝通,且訂定防疫措施公告週知,做好人流管制、體溫檢測及消毒,並以戶外為原則,避免於室內密閉空間舉辦,於活動期間應遵從相關防疫規定。
四、如貴校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 //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持續滾動更新辦理戶外活動相關資訊,以利掌握戶外活動行程。
{{ $t('FEZ003') }}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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