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本府前於109年4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90058485號及109年4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90066517號函要求各校暫緩或取消辦理戶外教育以因應當時疫情。
二、惟因近日疫情趨緩,自109年6月起本府授權各校本權責評估戶外教育課程安排並依防疫措施辦理戶外教育相關活動。
三、活動辦理前各校應訂定防疫應變計畫,內容包括:風險評估、應變機制、防疫宣導規劃、防疫設施及防護用品準備及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計畫等,並落實相關防疫準備與措施。
四、另有關集會活動前、中、後應進行之防護措施等事項,請各校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22日修正發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辦理,並持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因應指引予以調整。
{{ $t('FEZ003') }}2020-05-25
{{ $t('FEZ014')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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