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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

各處室公告彙整

110-2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

{{ $t('FEZ001') }} 資料組長

{{ $t('FEZ002') }} 輔導處|

主旨:    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市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自即日起至111331日止。

說明:   

一、檢附110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書、優待名冊、印領清冊及經費概算表等表格各乙份(如附件),請依格式填寫。

二、印領清冊表中,舊案應填寫「市府發給公費核准文號」部分,本市前次(110學年度第1學期)核准文號為「110.11.22府特教字第1100173634號」,請依此填寫。

三、依941216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函示,8471日起眷屬主食米已併入薪資中,不再單獨列支,撫卹案亦同,即自8471日起停發眷屬食物代金(主食米)。

符合資格者請將相關資料送至輔導處資料組以利申請



{{ $t('FEZ003') }} 2022-02-16

{{ $t('FEZ014') }} 2022-03-18|

{{ $t('FEZ004') }}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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