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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9年度市長盃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昇新竹地區劍道運動之風氣,促進各地劍技之交流,推動有益身心之全民運動。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新竹市立體育場
五、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劍道協會
六、比賽日期:109年11月1日(星期日)
七、地 點:新竹市多功能競技館
八、參加資格:凡新竹地區愛好劍道運動男女均可組隊,按本競賽規程第九條規定參加。
九、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公開賽(得分、過關積分賽):(學生組限本市學校,每隊報名四人出賽三人)
男子組:社會組、高中、國中、國小(高年級、中年級、低年級)
女子組:國中、國小組。
(二)個人賽:(限本市市民)。
1.男子組:社會組、高中、 國中、國小(高年級 、 低年級 )。
2.女子組:社會組、國中、國小組
十、比賽方式:
(一)比賽視報名人數多寡,採淘汰或循環賽(大會當天公佈)。
(二)比賽時間:當天公佈,勝負3次賽。
(三)團體賽:各隊勝負相同時,以勝負支數判定之,仍相同時,以代表戰計時勝負1次決定之。
(四)團體賽:循環賽時:如2隊勝負場數相同,以該2隊之勝場數多者為勝。
(五)團體賽:如3隊以上相同時,以該循環全賽程勝負人數之商數大者為勝,仍相同時,以該全賽程勝負次數之商數大者為勝;又相同時,則由相關隊伍派代表,做不計時勝負1次之循環賽至分出勝負為止(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不列入計算)。
(六)每名選手只能報名一個隊伍,重複者雙邊均取消資格。
(七)以上比賽辦法如有變動則依比賽當日裁判長宣布為準。
十一、比賽裁判規則:採用國際劍道聯盟最新「比賽、 裁判規則」。
十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月23日 (星期五) 止。
(二)報名費:a.團體:每隊1200元整 。
b.個人:每人 300 元整
確認電話 :0988098105
(三)報名方式:於新竹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網站下載報名表
或請電0988098105 謝宇明 索取 。
十三、抽籤 :109年10月28日(三)20:00時,未到者,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地址:新竹市多功能競技館(新竹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十四、獎勵:各組別參加8隊(人)以上時錄取前6名、6至7隊取4名、5隊(人)取3名、4隊(人)取2名、3隊(人)取1名、2隊(人)以下列為表演賽,前3名頒發獎狀及獎牌,第4至6名發給獎狀。(遇訂有參賽標準未達參賽標準及未全程出賽者,不予頒發獎狀及獎牌)。
十五、申訴和抗議:
(一)以裁判之判決確定,為最終決,不得抗議。
(二)如有抗議時,由教練或領隊於該場終了時,提出書面申請,並繳2000元保證金,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做為活動基金。
十六、注意事項:
(一)比賽當天各隊選手早上08:00開始辦理報到。
(二)比賽時請各隊教練另提出「出場序」名單,未提出場名單者,以報名單順序為準。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並於當日公佈。
-詳情請下載附件檔案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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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0-14
{{ $t('FEZ014')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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